全民总动员 解放初期新南京的“禁毒战”

发布时间:2020-09-13 00:05 来源:红色在线编辑部

  1949年5月的一天,南京中华门,治安检查站的解放军战士正警惕地注视着来往的行人。

  临近傍晚,城门前来了一个面黄肌瘦的行人。他想进城,却欲进又止,迈出的脚步又慢慢地收回。当与站岗的战士目光相触时,他眼神躲闪,慌忙低头。

  战士见状想要上前询问,此人竟拔腿就跑。

  由于其身体羸弱,战士没花多大力气,就追上并将其制服。

  经检查,此人身上携有鸦片,是一名瘾君子。

  南京解放后,军管会在各城门要道口设置了10个治安检查站,把检查毒品列为一项重要任务。

  帝国主义侵略中国后,强迫输入鸦片,害国误民百余年。新政权成立初期,毒品依然严重影响着人民的健康、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社会的安定。

  为彻底根除毒患,新南京重拳出击,打响了一场全民总动员的“禁毒战”。

  打响禁毒攻坚战

  1949年10月,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第一份禁毒“檄文”——《禁止烟毒暂行办法》,责令种、制、运、售毒者登记,交出毒品、烟具,违者按照情节惩处。

  1950年2月24日,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了由周恩来总理签发的《严禁鸦片毒品的通令》,南京市当即责成市公安局代拟了《南京市查禁烟毒办法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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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人民日报》刊登的《严禁鸦片毒品的通令》的全文

  《办法》共14条,其中第3条规定:

  制造、贩运、种植、贮藏或设所供人吸食注射烟毒者,一律自本办法公布之日起,立即停止活动,并限于一个月内向各该管区公安分局报告登记,缴出所有毒品毒具。

  时间和地点上的明确规定,表达出政府的禁毒决心。

  同时,南京市公安机关加强侦缉破案,打击贩毒活动。1950年4月,号称南京毒贩“四大金刚”之一的项福如及其弟项福禄等7名毒贩落网。

  项福如自1940年起就以贩毒为业,往返芜湖、滁县等地大量贩毒,滁县30多家烟馆和南京门西一带毒贩都从他手中批发毒品。

  项福如落网后,警方还从其家中搜出红色夹底木箱一只,内有海洛因若干以及测定毒品重量的器具戥子等。

  自1949年5月到1951年底,南京公安机关共破获烟毒案件3000多起,抓获毒贩3000余名,缴获毒品2万余两。

  从严惩处反革命分子

  南京解放初期,潜伏特务和武装匪特活动猖獗,贩毒成为他们谋取反革命活动经费的重要手段之一。

  对于从事贩毒的反革命分子,南京市政府从严惩处。

  台湾当局从舟山群岛派遣特务陈荣辉潜来南京,靠贩卖烟土筹集反革命活动经费;国民党少将参议、洪帮“中华山”“大哥”张文杰,解放前就指使其师弟陈富宝等从云南空运毒品至南京贩卖,解放后又出资在南京大量制造海洛因;蒋经国组织领导的特务武装“经轨流动兵团”直属第二营营长潘漪,由沪潜宁发展匪特时,勾结中统特务数次持枪抢劫,并购买鸦片几十两,作为反革命活动经费。

  以上人员在被抓获后,均被判处死刑,极大地震慑了反革命分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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枪毙毒枭

  禁毒的人民战争

  1952年7月,南京市委根据中央《关于肃清毒品流行的指示》和“首先集中解决贩毒问题及包庇掩护毒贩现象”等精神,打响了解放后南京首次大规模禁毒战争,制订了发动群众开展禁毒运动的计划,成立了市、区两级禁毒指挥部。

  一场声势浩大的全民禁毒运动,在南京迅速展开。

  全市共召开各种群众会议8800余次、74万余人参加,占当时全市人口的85%以上。通过宣传,党的禁毒政策得到了广大市民的拥护。

  9月,南京市人民法院召开了全市性宣判大会,宣判三名大毒贩死刑,立即执行。当天,共有15万人通过有线广播收听大会实况,形成了强烈的社会舆论。

  紧接着,各区也分别召开宣判大会,依据贩毒的性质、情节、数量及坦白认罪程度区别对待,判处了一批中、小毒贩,全面体现了党的政策。

  宣判会后,南京市政府继续进行强大的宣传和动员,出动宣传车,进行街头巡游广播;运用小戏剧、展览、快板、相声等多种形式进行生动活泼的宣传。

  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,广大群众被充分发动起来,纷纷提供线索,公安机关大量收到检举信及接待口头检举人员。

  当时,下关有一个群众察觉毒犯陈关涛要逃跑,迅速跟踪监视并向公安机关报告,最终使其在临上火车前被公安机关擒获。

  一些毒贩家属的立场也开始变化,主动交出家中藏匿的毒品毒具。

  9月底,在“过街老鼠,人人喊打”的气氛中,全市共有近5000人前去公安机关登记,经审核合乎登记条件的近4000人,占南京全市已知烟毒犯总数的82.3%。

  在中央召开的禁毒工作会议上,公安部副部长徐子荣在《关于开展全国规模的禁毒运动的报告》中指出,南京是工作进行得比较早和比较好的单位之一。

  至1952年下半年,南京仍有吸毒者千余人。依据中央关于“政府管理,群众监督,集中或分散进行戒除,年老体弱者暂缓”的精神,市禁毒指挥部制定了戒毒计划,在三区(秦淮区)、六区(下关区)各设一个戒烟所(对外称卫生所),专门负责戒烟工作,其他区瘾民均在这两个戒烟所统一配药。

  对此,瘾民及家属很是感激:“这一下可把烟毒斩草除根了!”

  至此,南京的烟毒基本上肃清,到1953年只发现5起规模较小的贩毒案,1954年后就基本禁绝了。

【责任编辑:施金挺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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