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台五周年!全国首部以伟人命名的地方性法规效果如何?

发布时间:2023-03-02 16:03 来源:新华报业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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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汇点讯 《周恩来纪念地保护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是淮安市针对伟人纪念地保护工作出台的地方性法规,也是全国首部以伟人命名的地方性法律法规。3月1日,在周总理诞辰125周年之际,也是《条例》出台五周年之际,淮安以“执法检查+专题座谈”的形式,全面审视法规执行情况、充分发挥“法律巡视”利剑作用,对作好立法“后半篇文章”、产生叠加乘数效应进行了首次探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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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“《条例》的诞生为解决周恩来纪念地发展中遇到的规划建设、保护管理等难点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,也使得景区服务品质和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。”谈及五年间纪念地的变化,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局长刘震生颇有感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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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在《条例》出台后,淮安市政府成立了由7个部门、2个属地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,成立了联席会议办公室,实现了纪念地与淮安区、清江浦区的协作联动,构建起公安、城管等多部门之间的有效联系机制。五年间,在多属地、多部门协调联动下,周恩来纪念馆西北区域绿化提升和改造工程顺利完成,纪念馆入选全国首批“大思政课”实践教学基地,“海棠樱花永相传——周恩来与中日友好”图片展成功举办,《“周恩来家风图片展”全国巡展活动》入选2022年度全国文博社教百强案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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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落地生根5年,《条例》扫清了一批老问题,也出现了新的问题。

 “纪念地没有行政执法资格,处于监管和执法两难境地,派驻执法未完全落到实处,旅游旺季仍存在安全和管理风险。”“对于外地游客在纪念地景区周边的轻微交通违章行为,建议以批评教育为主。”“对于古树名木的管理,建议聘请专业公司定期维护。”会上,淮安市周恩来纪念地管理局、资规局、住建局、财政局、公安局、城管局、市场监管局多部门踊跃发言,对《条例》执行过程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,为纪念地保护发展再把脉再开方。

 “既要立新法,也要回头看。”淮安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赵洪权说:“如果没有真正将法规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,立再多再好的法也等同于‘一纸空文’。我们将把法规实施放在跟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,不仅立一件、成一件,还要立一件、行一件,确保把法规建立起来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。”

 新华日报·交汇点记者 张莎沙

 图片/张化吉


【责任编辑:吴慧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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