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花英烈精神 |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——“牺牲者”

发布时间:2020-07-14 14:18 来源:红色雨花石

“人民幸福”“民族复兴”,作为共产党人的初心是光荣伟大的,作为奋斗目标是宏伟美好的。然而它绝不是轻轻松松、敲锣打鼓就能实现的。毛泽东在《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》中说过:“革命不是请客吃饭,不是做文章,不是绘画绣花,不能那样雅致,那样从容不迫,文质彬彬, 那样温良恭俭让。革命是暴动,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。”习近平总书记带领十九届中央政治局常委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强调:“只有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永远奋斗,才能让中国共产党永远年轻。”革命奋斗必然有牺牲。牺牲是成就党和人民事业的必要条件,也是共产党人革命精神最为真实、最具说服力的体现。

雨花英烈有一个共同的名字,那就是“牺牲者”。雨花英烈用生命诠释了信仰的力量,用鲜血印证了共产党人是用“特殊材料”制成的。他们以不怕牺牲、视死如归的精神,为国家独立、民族解放、人民幸福慷慨捐躯、舍生取义。面对家庭误解,面对利益诱惑,面对白色恐怖,在亲情、友情、爱情和国家民族大义之间,他们做出了毅然决然的人生选择。特别是大革命失败后,革命事业进入低潮,他们勇敢面对生与死的考验,无惧严刑与屠刀,置个人生死于度外,以感天动地的牺牲精神,塑造了烛照千秋的英雄群像。可以说,雨花忠魂镌刻的是“牺牲”二字,书写的是舍“小我”铸“大我”的人生答卷,展现的是中国共产党人敢于牺牲的崇高品质和大无畏的革命精神。

雨花台烈士中有刘少奇的第一位夫人何宝珍,她和刘少奇共同生活了十年,先后生下两子一女,因时局维艰、环境恶劣,三次都忍痛割爱送人。1933 年被捕后,在狱中,她对难友坚定地说:“干革命还顾得了这些?!人民不解放,我的孩子们也得不到幸福,但愿小宝贝们能在艰难的环境活下去,等革命成功后,建设我们的新国家!”据同狱难友夏之栩回忆,她在狱中与狱外党组织联系被发现后,面对敌人的重刑审讯,她说了一句:“要杀就杀。”“要杀就杀”这四个字不是出自一个毛头小子,而是一位有思想的知识女性,是充满柔情的、32 岁的年轻母亲。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没有对未来社会的大爱,她是不会丢下自己的三个尚未成年的孩子从容走向死亡的。

“生还何处寄萍踪,骤雨狂风肆逞凶。几度铁窗坚壮志,千番苦战表精忠。丹心贯日情如海,碧血雨花气若虹。三十一年生死别,遗篇再读忆初逢。”这是曾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、监察部部长、内务部部长、中共贵州省委第二书记等职的钱瑛,在1959年再版丈夫谭寿林遗著《俘虏的生还》时写下的一首诗。这首诗,壮美瑰丽,情真意切, 再现了当年中国革命的严酷环境,倾吐了共产党人的大爱和忠贞。其中“丹心贯日情如海,碧血雨花气若虹”中的一个“气”字,把共产党人的正气、浩气、丈夫气、英雄气表达得淋漓尽致。这是一个为人民奋斗无怨无悔的共产党人的豪迈心声。

1928年,在上海担任全国海员总工会秘书长、全国总工会秘书长的谭寿林,与同在这里工作的钱瑛相识,这一年的10 月,两人结为夫妻。1929年初,他们结婚未满百日,刚有身孕的钱瑛被党组织派往莫斯科学习。在此后的两年间,谭寿林写信130余封,并寄去国内的书报,平均每个月要写四五封信。1931年初,根据组织安排,钱瑛回国。此时,国内形势异常紧张,她只得把女儿留在苏联。回国后不久,党组织决定派钱瑛和谭寿林一起到洪湖苏区去工作。就在他们准备出发的时候,中共上海工会组织突然遭到破坏,谭寿林留下来处理善后工作,钱瑛独自一人前往洪湖苏区。此一去,夫妻竟成阴阳两隔。1931年4月,因叛徒出卖,谭寿林在上海被捕,5月30日牺牲于雨花台,年仅35岁。在狱中,谭寿林记挂着未竟的事业、妻子的安危和从未谋面的女儿,饱含深情给钱瑛留下这样一段话:“亲爱的,我们未竟的事业,我们满心憧憬的未来,还有我们的孩子,只有靠你一人去奋斗了,但请相信,在看得见你的地方,我的眼睛和你在一起。在看不见你的地方,我的心和你在一起。”钱瑛到达到洪湖苏区不久,就得知丈夫被捕的消息,直到1942年,她才得知,丈夫早在11年前已经牺牲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1年,已经失去丈夫的钱瑛又得到一个噩耗,他们留在苏联的女儿也早已不在人世。谭寿林牺牲后,钱瑛再没结婚。

在大革命失败后,中国共产党人以前仆后继、擎旗不倒的革命勇气和不屈精神,将自己的初心显示得无比光辉璀璨。八挫八起的南京地方党组织堪称典范。

南京党组织的第一次遭到破坏,发生在四一二大屠杀前夜的凌晨,此后的破坏平均不到一年就有一次,其中第一次破坏到第二次破坏、第五次到第六次破坏只有不到三个月时间,除了两次间隔一年以上外,其他破坏事件间隔都在一年以内。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上任不久就遭到逮捕,从上任到牺牲,时间极为短暂。比如,第一次破坏中牺牲的谢文锦,是1926年8月担任南京地委书记,1927年4月11日凌晨被捕,不久牺牲,前后时间为八个月;第三次破坏中牺牲的南京市委书记孙津川,1928年3月从上海到南京任职,同年7月被捕,10月牺牲,从任职到牺牲仅仅七个月时间;第四次破坏中牺牲的南京市委书记黄瑞生,1929年4月上任,5月19日即被逮捕,仅仅一个月时间;第六次破坏中牺牲的南京市行动委员会书记李济平,1930年7月15日任职,当月29日被捕,时间还不到半个月;第七次破坏中牺牲的南京特委书记李耘生,1931年11月到任,1932年4月被捕,时间为五个月;第八次破坏中牺牲的顾衡,1934年年初,担任南京市委负责人,8月被捕。这些烈士,从任职到被捕,都没有超过一年时间,其中多数没有超过半年时间。这一组数字表明,他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清楚,自己的赴任,存在极大的牺牲几率。求安避险,是人的本能,但作为共产党人,革命就是他们的使命和责任,容不得他们躲避和退却,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,他们不能回避。只有随时准备牺牲成为一种精神状态,才能使他们在最危险的时候,勇敢面对,沉着应对,慨然前往,不辱使命。

牺牲,就两个字,但没有非凡的勇气和意志是难以做到的。也正因为如此,革命先烈才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。共产党人不是不珍惜生命。邓中夏、恽代英、许包野在革命中都曾经使用过化名,这是一种掩护,也是一种自我保护。只不过他们从入党那天起,就做好了为自己选择的理想而牺牲的思想准备。因为,革命理想高于天。陈原道烈士宣誓:“身可杀,而爱国热血不可消;头可断,而救国苦衷不可灭!”1933年5月15日,邓中夏在上海法租界被捕,在酷刑审讯面前,邓中夏坚贞不屈。参与审讯的一位国民党要人曾问他:“你这样强硬,难道不想出去,不想获得自由吗?”邓中夏回答:“我未进来之前,倒想到有一天会进来, 现在进来了,倒从未想到要出去!”

革命年代,很多人有过艰苦斗争的经历,但最后还是没有闯过生死关,在最后的抉择中败退下来。比如,出卖邓中夏的叛徒。邓中夏被捕,涉及两个叛徒,一个叫刘宏,一个叫林素琴。先是刘宏被捕,被劝降,供出林素琴。1933年5月15日晚,邓中夏到上海法租界环龙路底骏德里37号三楼亭子间,找全国赤色互济总会援救部长林素琴研究救援黄励等60余人的工作,被前往抓捕林素琴的法租界巡捕逮捕。邓中夏被捕时,化名施义,敌人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,后被引渡移交给上海市公安局。而先期被引渡的林素琴,在酷刑之下,供出施义就是邓中夏。

【责任编辑:】
分享到
  • 新浪微博
  • 微信好友
  • QQ好友
  • QQ空间